国家商务部经营备案(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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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可以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特许人的备案信息,依法为特许人保守商业秘密;企业对外宣传时,通过特许经营备案的特许经营企业有更好的品牌形象,更能吸引投资者的关注。
法律客观: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备案机关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特许人的备案信息材料,依法为特许人保守商业秘密。特许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向通过备案的特许人出具备案证明。
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是什么作用
法律主观: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特许经营市场秩序,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商务部及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是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向特许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向商务部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实行全国联网备案。符合《条例》规定的特许人,依据本办法规定通过商务部设立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第四条商务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工作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受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行完成备案工作,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备案。 受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未依法行使备案职责的,商务部可以直接受理特许人的备案申请。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条申请备案的特许人应当向备案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二)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三)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四)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五)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 商标权 、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六)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 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在提交申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材料时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 (七)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八)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九)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十)国家 法律法规 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营范围中应当包括"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项目。 (十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十二)备案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需经所在国 公证 机关公证(附中文译本),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在 香港 、 澳门 、 台湾 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七条特许人应当在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备案。 第八条特许人的以下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变更: (一)特许人的工商登记信息。 (二)经营资源信息。 (三)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第九条特许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 第十条特许人应认真填写所有备案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一条备案机关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公告。 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备案机关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备案机关在特许人材料补充齐全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 第十二条已完成备案的特许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备案机关可以撤销备案,并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公告: (一)特许人注销工商登记,或因特许人违法经营,被主管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备案机关收到司法机关因为特许人违法经营而作出的关于撤销备案的司法建议书。 (三)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 (四)特许人申请撤销备案并经备案机关同意的。 (五)其他需要撤销备案的情形。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及撤销备案的情况在10日内反馈商务部。 第十四条备案机关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特许人的备案信息材料,依法为特许人保守 商业秘密 。 特许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向通过备案的特许人出具备案证明。 第十五条公众可通过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以下信息: (一)特许人的企业名称及特许经营业务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 (二)特许人的备案时间。 (三)特许人的法定经营场所地址与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第十六条特许人未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特许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国外特许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按照本办法执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特许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相关协会组织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特许人依法备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2007年5月1日施行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2007年第15号令)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关于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关注网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我们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备案机关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特许人的备案信息材料,依法为特许人保守商业秘密。特许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向通过备案的特许人出具备案证明。
加盟一定有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吗
加盟一定有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为规范加盟经营行为,国家商务部于2007年出台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要求特许经营企业要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因此,加盟一定有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
扩展资料: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中国质量新闻网——签了特许经营合同却不备案 北京播睿恩被罚一
商务部备案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公司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
2、公司拥有一定数量的品牌店,并且能够得到稳定的盈利状态;
3、公司具备强大的足以帮助加盟商盈利的服务运营团队;
4、公司的加盟店盈利率达到或者超过80%以上;
5、达到以上条件后经国家商务部2年以上的跟踪审查能够持续保持;
6、国家商务部对企业的其他严格苛刻的审查标准均通过。
法律依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下放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所需条件
《办法》第四条规定,“备案登记机关必须具备办理备案登记所必需的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录入、技术支持、维护的专职人员以及连接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网络系统的相关设备等条件”。
(二)申请材料
当地近三年来的进出口贸易情况(海关统计);办理备案登记的办公场所,管理、录入、技术支持、维护的专职人员以及连接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网络系统的相关设备等情况;负责办理备案登记的各级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商务部备案是什么意思
国家商务部备案,是指企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特许经营备案,(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包括了加盟连锁、专营专卖授权、特约经销等商业活动,公司想要从事相关商业活动都必须先进行特许经营备案。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在商务部备案特许经营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前款规定的特许人,不适用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一、商业特许经营申请程序
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加盟合同样本空白电子档原件.另合同样本需含冷静期条款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 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 市场计划书;
(五) 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常见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注意事项
1、是,特许人必须是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2、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被特许人应当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这种统一的经营模式体现在各个方面,大到管理、促销、质量控制等,小到店铺的装潢设计甚至标牌的设置等。
4、被特许人应当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特许人拥有的经营资源一般都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开发、积累,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条例》贯彻力度,监督检查在本地区内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人员、中介平台等,大力整顿商业特许经营市场秩序。对不主动备案、不诚信备案、不按时提交年报的企业,要进行约谈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处罚、公示;对其他部门在行政监管或司法审判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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